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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 · 其他赔偿 · 2018

彭志华司法救助决定书

(2018)川0521司救执9号

审理法院
泸县人民法院
案由与程序
· 其他赔偿
裁判日期
2018-05-16
地区
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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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华:

你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本院已收悉。你于2018年5月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彭志华:你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本院已收悉。你于2018年5月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认为,你的案件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决定:给予彭志华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

引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