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XX,男。被执行人齐XX,女。
本院在执行张XX申请执行齐XX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2014)鸡冠执字第32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梁大钢
书记员:吴宪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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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XX,男。被执行人齐XX,女。
本院在执行张XX申请执行齐XX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2014)鸡冠执字第32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梁大钢
书记员:吴宪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