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家良,男,1962年3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肥东县。被执行人杨世峰,男,1965年11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肥东县。被执行人刘存华(系被执行人杨世峰之妻),女,1965年7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杨世峰、刘存华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孙华山
书记员:崔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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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家良,男,1962年3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肥东县。被执行人杨世峰,男,1965年11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肥东县。被执行人刘存华(系被执行人杨世峰之妻),女,1965年7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杨世峰、刘存华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孙华山
书记员:崔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