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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袁著礼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13)城执字第1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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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追偿权纠纷文书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后田社区,组织机构代码:74397286-3。法定代表人李忠祖,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袁著礼,男,1976年3月30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

申请执行人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著礼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商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海审判员:张燕审判员:陶志胜

书记员:车发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