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卢某,女,定州市人。被执行人贾某,男,定州市人。
本院在执行卢某与贾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卢某申请撤回本院(2011)定民初字第29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定州市人民法院(2011)定民初字第295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杨亚飞
书记员:侯增尧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卢某,女,定州市人。被执行人贾某,男,定州市人。
本院在执行卢某与贾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卢某申请撤回本院(2011)定民初字第29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定州市人民法院(2011)定民初字第295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杨亚飞
书记员:侯增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