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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苑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4)界执字第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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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苑某某,女,198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安徽省界首市人。被执行人郭某某,男,1980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界首市人。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郭某某及其妻纪侠丽金融机构存款11050元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刘涛

书记员:牛霏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