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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王某某申请执行昝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31)

(2013)咸渭民执字第002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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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1969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昝某,男,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

终结本院(2013)咸渭民执字第002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左诚审判员:王西省

书记员:高庆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