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1969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昝某,男,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
终结本院(2013)咸渭民执字第002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左诚审判员:王西省
书记员:高庆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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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1969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昝某,男,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
终结本院(2013)咸渭民执字第002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左诚审判员:王西省
书记员:高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