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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李子忠与李狗扑、折飞玲、贺金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神法执字第00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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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李子忠,男,1973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中鸡镇人,农民。被执行人李狗扑,男,1981年8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中鸡镇人,农民。被执行人折飞玲,女,1986年2月4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人,农民。被执行人贺金虎,男,1983年1月29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中鸡镇人,农民。

终结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017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崔建国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王进国

书记员:张伟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