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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王朋运与朱德雪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成执字第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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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王朋运。被执行人朱德雪。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朋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德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需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2)成民初字第78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周生勇审判员:袁玉军审判员:张旭

书记员:王灿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