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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恢复 · 2013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与湘潭市雄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谭龙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裁定书

(2012)潭中执恢字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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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刚,董事长被执行人湘潭市雄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龙,经理。被执行人谭龙,男,1970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县星沙镇中南汽车世界。

包头仲裁委员会(2008)包仲裁字第98号裁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肖剑英审判员:蔡日总代理审判员:雷阳

代理书记员:徐曾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