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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张某某与杨某某、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2)横法执字第0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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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杨某某。被执行人吴某某。

终结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榆中法民三终字第0023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王兴旺审判员:李春审判员:谢加富

书记员:李荫龙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