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桂林市丰益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叠彩区乌石街农贸市场三楼。法定代表人:李高飞,董事长。被执行人:罗健。被执行人:蒋正英。
终结(2012)叠执字第9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吴奇审判员:文华审判员:胡玮
书记员:王芸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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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桂林市丰益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叠彩区乌石街农贸市场三楼。法定代表人:李高飞,董事长。被执行人:罗健。被执行人:蒋正英。
终结(2012)叠执字第9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吴奇审判员:文华审判员:胡玮
书记员:王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