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许巧玲诉朱金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2012)澄执字第00036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支付令文书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许巧玲,女。被申请人朱金花,女。

终结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2012)澄民督字第00036号支付令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周锋审判员:王海杰审判员:杜宏刚

书记员:王志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