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容涛。被执行人李志经。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过户至容涛名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李安永书记员:许朝军引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