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陕西福万家市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斗门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伯锁,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高军。
本院(2012)西执民字第O013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宏审判员:王治水审判员:吕海军
书记员:佘晨晨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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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福万家市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斗门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伯锁,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高军。
本院(2012)西执民字第O013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宏审判员:王治水审判员:吕海军
书记员:佘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