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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陕西福万家市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2012)西执民字第001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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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侵权文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陕西福万家市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斗门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伯锁,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高军。

本院(2012)西执民字第O013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宏审判员:王治水审判员:吕海军

书记员:佘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