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付崇会。委托代理人贺彦云。被申请人刘伟。被申请人陈军。
对(2011)长执字第984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民利审判员:魏华审判员:郑潇
书记员:王引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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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付崇会。委托代理人贺彦云。被申请人刘伟。被申请人陈军。
对(2011)长执字第984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民利审判员:魏华审判员:郑潇
书记员:王引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