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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七台河市天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张佰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20)黑0903执37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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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租赁合同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七台河市天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张佰莹,男,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七台河市桃山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苗晓东审判员:刘易新审判员:刘颜德

书记员:高原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