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杜亚军,男。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杜亚军的银行存款210756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周辉跃审判员:袁勇审判员:聂洪祥
代理书记员:杨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杜亚军,男。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杜亚军的银行存款210756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周辉跃审判员:袁勇审判员:聂洪祥
代理书记员:杨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