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马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09)兴执字第0011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马某某,男,汉族。被申请人陈某某,女,。

终结(2009)咸民终字第0004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熊云飞审判员:吴健辉代审判员:王新党

书记员:李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