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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10

王文武与马玉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0)临罗民一初字第8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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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文书2010年文书一审程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文书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王文武,男,1973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被告马玉伟,男,1973年9月5日出生,回族,住临沂市罗庄区。委托代理人刘海军、李娜,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准许原告王文武撤回对被告马玉伟的起诉。二、解除对被告无牌自卸货车的查封。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及财产保全费102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何国防

书记员:李英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