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杨建华与王全顺抚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0)新执裁字第15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杨建华,女,1975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被执行人王全顺,男,1975年8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杨建华申请执行王全顺抚养纠纷一案的(2007)新民初字第198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2010)新执裁字第152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王锦程

书记员:高小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