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都关心。申请执行人谢兰夫。被执行人干利。
一、将被执行人干利所有的浙d×××××宝马轿车一辆以评估价370000元变卖给买受人谢兰夫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谢兰夫起转移。二、买受人谢兰夫可持本裁定书到绍兴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章亚伟审判员:陈幼林审判员:周虎
书记员:丁卿玲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