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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张霞光与武汉长城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0)汉执字第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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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劳动争议文书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张霞光,男,1981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咸宁红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被执行人武汉长城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武汉长城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12131元,迟延履行利息另行计算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等额财产。

审判长:汤英涵审判员:杨晓华审判员:刘俭群

书记员:赵昊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