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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申请人马某诉被执行人咸阳市秦都区沣东办七里铺村四组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09)咸秦民执字第00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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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09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侵权文书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文书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道办事处七里铺第四村民小组在其村委会名下的存款84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岗审判员:**会审判员:刘江

书记员:朱振宁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