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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申请人苏某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09)咸秦民执字第0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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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09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侵权文书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苏某。被执行人咸阳市秦都区古渡街道办事处苏家堡村第二村民小组。负责人吴某。

(2009)咸秦民执字第00193号案件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刘江

书记员:朱振宁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