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茹加昌,男。被告阿克塞县多坝沟乡石棉矿副业队。代表人:安有俊,矿长。
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本案受理费xx元,由原告茹加昌负担。
审判员:別尔德汉
书记员:徐文波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民事 · 一审 ·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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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茹加昌,男。被告阿克塞县多坝沟乡石棉矿副业队。代表人:安有俊,矿长。
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本案受理费xx元,由原告茹加昌负担。
审判员:別尔德汉
书记员:徐文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