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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1

宿迁市伟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2020)苏1323破58号之二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案由与程序
· 破产
裁判日期
2021-03-09
地区
泗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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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宿迁市伟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3月5日,宿迁市伟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宿迁市伟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宿迁市伟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邢军审判员:张梁审判员:王浩

书记员:王前红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