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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上海远东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申请审查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3破申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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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20年文书破产程序申请破产清算文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法定代表人:陈夕华。被申请人:上海远东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法定代表人:叶枣。申请人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上海远东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申请人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撤回对被申请人上海远东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准许申请人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上海远东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审判长:毛晓青审判员:谢连明人民陪审员:秦瑞秋

书记员:苏东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