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培,男,199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仙居县。被申请人:浙江省仙居县康盛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仙居县下各镇创新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朝恩。2018年6月19日,申请人陈培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方式,申请对浙江省仙居县康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18年6月27日向康盛公司发送通知,但无法送达。本院查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合法债权,已经仙居县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申请人康盛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60万元,登记机关为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受理陈培对浙江省仙居县康盛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本案由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钱为民审判员:庞威审判员:叶翔
代书记员:何金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