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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 · 其他赔偿 · 2018

卿立兵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决定书

(2018)川3221司救执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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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文书2018年文书其他赔偿程序

申请人:卿立兵,男,藏族,1985年10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汶川县。

申请人卿立兵因汶川县人民法院(2017)川3221民初145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以该判决书已生效,义务人邓良、邓文建生活困难,难以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于2018年9月30日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申请人卿立兵的申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七)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给予申请人卿立兵国家司法救助金30000元。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