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蒋古荣,男,194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高陵县泾渭镇。被执行人西安东方软木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经开区泾河工业园。法定代理人孙淑艳,该公司总经理。
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东方软木有限公司向本院交来225000元。现已被申请执行人蒋古荣领走。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陕民提字第0008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李建民执行员王其利执行员罗娟
书记员:张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