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蔡金凤。被执行人:韩均虎,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小娟,女,1985年10月30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与韩均虎、王小娟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终结(2014)鄂丹江口行非审字字第00364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潘如文审判员:王少波审判员:徐建林
书记员:刘建军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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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蔡金凤。被执行人:韩均虎,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小娟,女,1985年10月30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与韩均虎、王小娟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终结(2014)鄂丹江口行非审字字第00364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潘如文审判员:王少波审判员:徐建林
书记员: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