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卓允顺。申请执行人钟亚东。被执行人厦门毅信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四楼。法定代表人黄鹭东,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厦门诚毅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萧忠明,该公司董事长。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毅信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诚毅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款项人民币209953.50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的等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尹胜虎
书记员:龚晓星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