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宗某。委托代理人葛彩斌。被告严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宗某与被告严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原告宗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周君
见习书记员:蒋楠楠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 · 一审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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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宗某。委托代理人葛彩斌。被告严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宗某与被告严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原告宗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周君
见习书记员:蒋楠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