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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邹某与逄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西执字第1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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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邹某,女,197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被执行人逄某,男,1970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

上列当事人间离婚纠纷[案号(2011)西民初字第2596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11月28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莱西市人民法院(2011)西民初字第259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宫良基审判员:高培峰审判员:任永谦

书记员:姜俊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