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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呼忠利与屈东生、解国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神法执字第0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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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呼忠利,男,1975年8月9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个体。被执行人屈东生,男,1957年10月8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个体。被执行人解国平,男,1972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个体。

终结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397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崔建国审判员:王志新代理审判员:李永堂

书记员:张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