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武瑞霞,女,汉族。被执行人刘晓够,女,汉族。被执行人周国春,男,汉族。
解除对刘晓够银行存款12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郑景福审判员:陈永霞审判员:秦晓东
书记员:李圣洁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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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武瑞霞,女,汉族。被执行人刘晓够,女,汉族。被执行人周国春,男,汉族。
解除对刘晓够银行存款12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郑景福审判员:陈永霞审判员:秦晓东
书记员:李圣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