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杨靖云,男,1966年2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被执行人:杜守满,男,1979年9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被执行人:章真友,男,1966年9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申请人杨靖云与被执行人杜守满、章真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2)贵民一初字第00464号民事判决书,现该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杜守满银行存款人民币8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张俐琴
书记员:宋会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