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鄢梅芝。申请执行人吴艾荣。申请执行人吴家刚。被执行人陈应学。
拍卖被执行人陈应学所有的车牌号为鄂AZR626号的琴岛牌大货车(武汉天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该车的登记所有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蔡建平审判员:欧阳世亮审判员:刘远江
书记员:何晓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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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鄢梅芝。申请执行人吴艾荣。申请执行人吴家刚。被执行人陈应学。
拍卖被执行人陈应学所有的车牌号为鄂AZR626号的琴岛牌大货车(武汉天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该车的登记所有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蔡建平审判员:欧阳世亮审判员:刘远江
书记员:何晓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