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芹,女,197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郧县人。被执行人翟茂林,男,196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泰州市人,现下落不明。
终结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2013)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03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何言厚审判员:段勇审判员:贺兴涛
书记员:李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李芹,女,197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郧县人。被执行人翟茂林,男,196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泰州市人,现下落不明。
终结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2013)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03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何言厚审判员:段勇审判员:贺兴涛
书记员:李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