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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陈世科与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

(2014)朝天执字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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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陈世科,男,汉族,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朝天区。被执行人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万和,系该公司董事长。

终结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2013)朝天民初字第102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李兴勇

书记员:沈建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