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陈世科,男,汉族,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朝天区。被执行人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万和,系该公司董事长。
终结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2013)朝天民初字第102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李兴勇
书记员:沈建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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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陈世科,男,汉族,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朝天区。被执行人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万和,系该公司董事长。
终结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2013)朝天民初字第102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李兴勇
书记员:沈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