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聿顺。被执行人:牛汝峰。
终结本院作出的(2007)桓民初字第12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夏军审判员:徐亮审判员:鲍贻荣
书记员:陈越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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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聿顺。被执行人:牛汝峰。
终结本院作出的(2007)桓民初字第12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夏军审判员:徐亮审判员:鲍贻荣
书记员:陈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