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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2013)龙执字第86号执行终结裁定书

(2013)龙法执字第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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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文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广西农垦国有北耀农场。被执行人吴X强。

申请执行人广西农垦国有北耀农场与被执行人吴X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3月30日作出的(2011)龙民初字第6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4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吴X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1)龙民初字第6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审判长:农恩华审判员:邓昭建审判员:黄日山

书记员:吕云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