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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王凤霞与张金凤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2)商执字第0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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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王凤霞,女,农民。被执行人张金凤,女,农民。

(2011)商民初字第0061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林生审判员::何厚清审判员::梁洪君

书记员::汪扬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