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周某某。被执行人王某。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2)昌执字第04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于弘波
书记员:王阿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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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周某某。被执行人王某。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2)昌执字第04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于弘波
书记员:王阿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