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袁玲爱。被执行人刘彩玲。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2)城商初字第88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兰清芬审判员:刘书波审判员:蒋涛
书记员:刘世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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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袁玲爱。被执行人刘彩玲。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2)城商初字第88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兰清芬审判员:刘书波审判员:蒋涛
书记员:刘世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