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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申请执行人王光与被执行人陕西瑞乔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2)莲执字第00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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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借款合同纠纷文书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王光,男。被执行人陕西瑞乔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培芸。该公司总经理。

查询、扣划、冻结被执行人陕西瑞乔电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曹青元

书记员:林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