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冠锋,农民:其他。被执行人:岑友尔,农民:其他。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264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寿森坤助理审判员:杨健助理审判员:靳春营
书记员:黄强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王冠锋,农民:其他。被执行人:岑友尔,农民:其他。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264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寿森坤助理审判员:杨健助理审判员:靳春营
书记员:黄强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