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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1

梁阿妮与陕西祥和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1)乾法执字第0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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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1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梁阿妮,女,汉族。被执行人陕西祥和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杨,该公司董事长。

终结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1)咸民再字第0003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战民代审判员:史志强代审判员:侯军伟

书记员:解斌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