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绍兴县虹祥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关祥。委托代理人:何震辉。被告:金灿珍。被告:金宝煌。委托代理人:韩燕华。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桑伟强书记员:茹亮良引用法律《诉讼费用谘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